新京報訊 (記者金煜)近日,農業部向國家工商總局發函,商請要求加強對涉及轉基因廣告的管理。10月9日,央視廣告部門官微稱禁止對非轉基因廣告使用“更健康、更安全”等誤導性廣告詞。
  前日,農業部新聞發言人畢美家對媒體稱,把“非轉基因”作為賣點炒作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等相關法規。
  無轉基因作物品種廣告禁用“非轉基因”
  10月9日,央視廣告經營管理中心官微發佈消息稱,將對涉及轉基因、非轉基因的產品廣告加強審查,其中,在我國和全球均無轉基因品種商業化種植的作物如水稻、花生及其加工品的廣告,禁止使用非轉基因廣告詞;對已有轉基因品種商業化種植的大豆、油菜等產品及其加工品廣告,除按規定收取證明材料外,禁止使用非轉基因效果的詞語,如更健康、更安全等誤導性廣告詞。
  該官微稱,此舉是因為農業部向國家工商總局發了《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商請對涉及轉基因廣告加強管理的函》,國家工商總局將加強對非轉基因廣告的監督審查工作。
  記者獲悉,農業部近期的確向國家工商總局發函,商請加強對涉轉基因產品廣告的管理,但該函為內部公文,並未公開。
  “非轉基因”為賣點加劇了公眾恐慌
  前日,農業部總經濟師、新聞發言人畢美家對媒體表示,有的企業利用部分消費者對轉基因技術的認知欠缺和焦慮心理,把“非轉基因”作為賣點加以炒作的做法實是商業包裝,不僅違反了廣告法等相關法規,導致行業競爭的無序,還加劇了公眾對於轉基因技術的恐慌情緒。
  畢美家稱,轉基因和非轉基因商戰的背後,是企業的利益之爭,與轉基因食品安全性並無本質關聯。
  ■ 說法

  應改進“非轉基因”標示制度
  專家表示,當前市面上多數糧油企業曾涉轉基因誘導性廣告
  國家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委員,中國農科院生物技術研究所原所長黃大昉表示,目前存在用“非轉基因”作為賣點進行炒作和虛假宣傳的產品,主要集中在糧油廣告上。
  黃大昉稱,有一些產品,比如花生油,本身和轉基因作物沒有任何關係,因為全球都沒有轉基因花生,這種情況下還依然打著“非轉基因”的廣告,就形成了不正當競爭,“這樣的廣告應取締。”
  常年關註涉轉基因廣告不正當競爭的京悅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王少華表示,央視此舉針對兩類廣告,一類是和轉基因作物沒有任何關係的產品如花生油、葵花籽油等,此類產品廣告中使用“非轉基因”一詞就會對其他企業造成不正當競爭。
  王少華介紹,另一類則是原料中有轉基因,也存在非轉基因作物的產品,這種情況下使用了“更健康、更安全”等誤導性詞語,也形成了虛假宣傳。
  王少華稱,據其觀察,目前市場上大多品牌的糧油企業,都曾或還在進行涉轉基因的誘導性廣告。而這些誘導性廣告違反了《廣告法》和《不正當競爭法》。
  此外,黃大昉表示,國家目前對大豆等主要作物實施“零容忍”原則,即只有百分之百無轉基因成分才能標示為“非轉基因”。
  黃大昉稱,目前國際上標示制度都存在很多爭議和討論,我國也應進一步改進標示制度。 新京報記者 金煜
(原標題:農業部:炒作“非轉基因”賣點違反廣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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